大马证监会与港证监会签MOU 扩大基金互认安排及促进双边IPO框架

7 月 23日, 2026 下午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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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SC)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周四(23日)签订谅解备忘录,加强合作及信息交换,以扩大基金互认安排及简化双重首次公开售股上市框架。

这项备忘录扩大基金互认安排下的合资格投资产品范围,涵盖非伊斯兰交易所买卖基金(ETFs)以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同时,也为两地市场之间的双重首次公开售股(IPO)上市建立简化的框架。

这项备忘录预期将扩大两地市场发行者及投资者的跨境投资机会,扩大参与两地资本市场的渠道,同时加深马来西亚与香港之间的金融联系及投资活动。

SC主席拿督莫哈末法伊兹与香港证监会首席执行员梁凤仪于吉隆坡签署谅解备忘录。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郑宇、马来西亚财政部秘书长丹斯里佐汉马末、SC董事经理拿汀巴杜卡阿查丽娜及香港证监会主席黄天佑博士出席见证。

为利便股票证券双边上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今天已将大马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纳入认可证券交易所(RSE)名单,让大马交易所上市公司可申请在香港二次上市。

在这项备忘录下,互认基金产品扩大至期货ETF、槓桿及反向ETF和原产品ETF。同时,也允许房产投资信托基金双边上市,

为配合这项谅解备忘录的落实,SC也与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AFRC)签署另一项谅解备忘录,加强双方在监管层面的合作。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就财务汇报合规及审计监管事务,建立资讯共享、监管协助及协调机制,以提升跨境监管合作效率。此举将有助于SC与AFRC共同应对跨境监管课题,并进一步加强两地市场的投资者保障及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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