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费牵动百货价格 国家能源赚大钱人民该怎么看?

5 月 27日, 2026 上午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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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陈锦标

国家能源(TENAGA,5347,主板公用股)周一(5月25日)公布2026年3月31日首季业绩时,市场的第一反应或许是:这是一份稳妥的成绩单。集团净利达到10亿8690万令吉,按年增长4.4%,营业盈利则增至24亿5210万令吉,半岛用电需求增长7%,商业领域成为主要驱动力。更关键的是,燃料价格走低,让自动燃料调整机制(AFA)及成本转嫁机制(Imbalanced Cost Pass-Through,简称ICPT)出现更高“超额回收”(over recovery)状态,直接改善获利能力。

什么是“超额回收”,它指的是国家能源向用户收取的电费中,用于抵消燃料成本的金额,超过了国家能源实际支付的燃料(如煤炭、天然气)成本,等于赚到了。

然而,当一家政府关联机构(GLC)在人民不断面对食品、租金、保险费、医疗费与日用品涨价的年代,一个季度便猛赚超过10亿令吉盈利时,一个政治经济学问题必然浮现:国家能源赚钱,到底是天经地义,还是应该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

这不是简单的“仇富”情绪,也不是市场主义与福利主义的简单对立,而是因为国家能源卖的,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电力——一种直接决定通货膨胀的公共资源。

问题的核心,在于电费从来不是单纯的家庭账单,而是整个经济体系的关键成本。

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电费涨跌最直接体现在每个月账单。然而,真正决定通胀压力的,并不是家庭电费,而是商业与工业电费。因为从工厂生产、冷链物流、商场冷气、餐馆厨房,到超市冷藏系统,几乎所有商品与服务价格背后,都有着一张电费账单。

换句话说,电费是做生意的重要成本。一家面包店涨价,不只是因为面粉贵,而是因为烤炉、电费与冷藏费用上升;一家制造厂提高售价,不只是原材料涨,而是整个生产链能源成本提高;连菜市场里的一块鸡肉,从养殖场、电动通风系统、运输冷链到超市保鲜,电力都参与其中。

因此,当电费上调,它带来的不是单纯的一个价格变化,而是层层转嫁,最终形成更广泛的输入型通胀。也正因为如此,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对电价高度敏感。

在不少经济体里,电费被视为“准公共品”(quasi-public good)。它虽然由企业经营,但承担稳定物价、支撑经济竞争力与缓解民生成本的政策角色。尤其当经营者是国家拥有和控制,社会期待自然更高。

国家能源正处于这样的矛盾中心。从商业角度来看,国家能源赚大钱并没有错。事实上,它甚至必须赚钱。

首先,电力业本身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国家能源截至2026年3月底的资产规模超过1700亿令吉,同时背负逾605亿令吉借贷。单是季度利息成本就接近10亿令吉,而未来5年资本开销承诺更超过1070亿令吉,涉及电网升级、能源转型与再生能源投资。

换言之,如果国家能源长期被迫压低盈利,它最终可能无法投资输电系统升级,也难以支撑转型蓝图(NETR)。更现实的是,国家能源并不是一家纯政府部门,而是上市公司。

其股东不仅包括政府机构,也包括公积金局(EPF)国民投资机构以及数以万计的小股东。国家能源盈利越高,派息能力越强,而这些收益最终也流向退休基金与全民储蓄。单是2025财年终期股息便高达16亿3220万令吉。

从这个角度来看,“GLC为什么不能赚钱?”似乎是一个合理问题。但问题并不在于赚钱,而在于赚多少,以及怎么赚。因为国家能源与普通上市公司最大的不同,是其盈利并非完全来自市场竞争,而是建立在半垄断地位与受监管机制之上。

消费者没有第2家全国性电力公司可选择。商家无法说:“国家能源太贵,我换别家。”在这样的环境下,获利能力某程度上并非单靠公司的效率,而是受电价机制、监管政策与成本转嫁制度所保护。

因此,当燃料价格下降、发电成本减轻时,社会自然会问:节省下来的成本,是否应该回馈更多给用户?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能源本季盈利改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燃料价格下降,导致AFA及ICPT录得更高超额回收,即实际燃料成本低于原先估计水平。简单来说,就是成本没有想象中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电费仍持续维持高水平,人民自然会质疑:为什么成本降了,生活却没有变轻松?

尤其当前通胀结构已从疫情后供应短缺问题,逐渐转向生活成本通胀(cost-of-living inflation)。人民未必觉得官方通胀率很高,但会明显感觉钱包越来越薄。

一旦电费上升,这种心理冲击往往远超数字本身。因为电费不仅是实际支出,更是一种通胀预期讯号。当商家预期电费上涨,他们往往提前调价;当消费者预期成本上升,也会减少消费,进一步影响经济情绪。

这意味着,国家能源事实上承担着一种隐性的宏观经济稳定功能。问题因此变成:一家GLC,是否应该充当“抗通胀缓冲器”?

答案恐怕不是非黑即白。

如果要求国家能源长期牺牲盈利、低于成本供电,最终只会换来电网老化、投资不足,甚至未来更剧烈涨价。过去不少国家的能源危机已经说明,政治式压价往往只是把问题往后推。

但另一方面,如果国家能源只强调股东回酬,而忽视其应尽义务和责任,也会失去其正当性。更平衡的做法,或许是有赚钱但不过度逐利。

当燃料成本下降时,应更透明与及时地通过ICPT或补贴机制回馈消费者;在盈利丰厚时期,适度承担稳定电价责任;而政府也必须明确界定,国家能源究竟是一家无止境追逐盈利的上市公司,还是肩负公共政策目标和责任的国家基础设施运营商?

因为两者的意义并不一样。若它是纯商业公司,就应允许充分逐利与让电价自由浮动;若它须承担社会责任,那么盈利目标便不应凌驾于民生成本之上。

而现实是,国家能源既是上市公司,也是国家关键基础设施运营商,更是GLC。这种双重身份,注定它不可能只以季度净利作为唯一成绩单。毕竟,对一家卖奢侈品的公司而言,赚钱便是成功;但对一家供应全国电力的公司而言,成功还包括另一项更难量化的指标——人民是否因为它,而活得没那么辛苦。

在百货涨价年代,这或许才是公众真正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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